近年来,重庆市生态环境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主动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放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大局中考量,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细化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市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认真落实,一直在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助企纾困,有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迭代升级“人民至上 重庆环境执法在行动”品牌创建。结合“人民至上 助企纾困”活动实施方案,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落实支部对口帮扶重点企业等要求,广泛开展支部和党员“进园区”报到服务企业,切实打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最后一公里”。定点联系服务企业171家,面对面了解困难问题,点对点研究解决措施,对于长期影响公司发展的问题,采取面对面指导、手把手传授等方式,与企业一同探讨解决办法。聚焦服务发展,结合打造“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创建“人民至上,重庆环境执法在行动”品牌的相关精神,为10家2023年度新上市企业组织监督帮扶、政策解答、送法入企活动,就企业未来的发展、环保管理等问题开展座谈交流,并向企业赠送宣传书籍和手册等。
深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支持守法企业在满足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并实施动态调整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无事不扰,主要采取非现场执法方式来进行帮扶,发挥正面激励作用。2024年第一季度动态调整更新纳入正面清单企业3193家。
实行轻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免予处罚。制定《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将9类轻微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纳入法定免予行政处罚清单,8类轻微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纳入首违不罚裁量范围,给予企业适度容错改正空间。2023年以来,全市依法实施免予处罚案件257件,免罚金额2648.84万元。
强化审慎包容监管主动服务企业。推进“立行立改、约谈督办、承诺整改、立案查处、移送公安、公开曝光”的“六个一批”分类监管工作体系,对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实施差异化监管。2023年以来,实施立行立改、承诺整改、约谈督办等帮扶措施,累计帮扶企业4155家次。
深入推行“执法+服务理念,主动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依法同意缓缴罚款。对存在经济困难暂时无力缴纳罚款,申请延期缴款的企业或个人,依法同意延期缴纳罚款。2023年以来已同意149家企业或个人延期缴纳罚款2150.16万元。优化企业环境信用修复。对企业出现环境失信行为并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的,及时出具相关证明,2023年以来已帮助460家企业修复信用。对经济困难企业不加处罚款。对经济困难企业在缴纳了罚款本金的情况下不再加处罚款。2023年以来对122家企业或个人免除加处罚款656.81万元。
多措并举优化执法方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39590家企业纳入“双随机”监管范围,随机确定抽查对象、抽查人员,抽查过程、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2023年以来已随机抽查1.68万家次。强化非现场执法运用。探索智慧执法体制机制创新,充分的利用移动执法系统、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走航监测及大数据分析等科学技术手段实施监管,着力提升监管效能。优化整合专项执法检查计划。将危险废物和土壤专项执法、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建设项目、排污许可及自然保护地专项执法等专项执法检查,优化整合为利剑执法专项检查,在保持执法检查质量、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大幅压缩现场检查频次。
坚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优化环境风险企业“市级督查、区县排查、企业自查”三级环境风险排查方式,以暗查暗访和企业自查为主,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并加强督查察觉缺陷的整改帮扶,推动和帮助基层、企业解决一批突发环境事件隐患。2023年以来全市累计响应突发事件30起,快速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4起,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围绕强服务、稳增长、促发展,进一步强化指导帮扶,进一步探索广大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政策需求,设身处地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和支持企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